放疗后全身乏力通常持续2-6周恢复,实际时间受到治疗剂量、个体耐受性、营养状况、并发症等因素影响。
1、治疗剂量高剂量放疗可能导致骨髓抑制或组织损伤加重,乏力持续时间延长,需配合升白细胞药物如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维生素B12、叶酸等支持治疗。
2、个体耐受性老年或基础疾病患者代谢能力较弱,恢复较慢,建议通过血常规监测造血功能,必要时输注红细胞悬液改善缺氧状态。
3、营养状况放疗后食欲减退易引发营养不良,每日需保证1.2-1.5克/公斤体重的优质蛋白摄入,可选用乳清蛋白粉、深海鱼油、复合维生素等补充剂。
4、并发症合并放射性肺炎或甲状腺功能减退时,乏力症状可能持续3个月以上,需针对原发病使用泼尼松、左甲状腺素钠等药物干预。
恢复期建议进行低强度有氧运动如散步,每周3-5次,每次20-30分钟,同时保持每日饮水2000毫升以上促进代谢废物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