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主要通过青霉素类药物、替代抗生素、定期血清学监测及伴侣同治等方式进行。梅毒通常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需根据分期选择治疗方案。
一期、二期梅毒首选苄星青霉素肌注,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多西环素或头孢曲松。治疗需完成全程疗程,并监测血清抗体滴度变化。
青霉素过敏者可使用多西环素、四环素或红霉素。晚期梅毒需延长疗程,神经梅毒需静脉用青霉素G,心血管梅毒可能联合糖皮质激素。
治疗后第3、6、12个月需复查非特异性抗体试验,神经梅毒需复查脑脊液。血清学反应不佳者需评估治疗失败或再感染可能。
确诊前90天内有过性接触的伴侣均需接受筛查和治疗。治疗期间禁止性行为直至皮损愈合,治愈后仍需规范使用安全套。
治疗期间避免饮酒,保持规律作息,合并HIV感染者需加强免疫状态监测。所有梅毒患者均应接受HIV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