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后牵引治疗通常在伤后24小时内进行效果最佳,具体时机需根据骨折类型、软组织损伤程度、患者全身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
1、稳定性骨折:
闭合性稳定性骨折若无明显移位,可在伤后6-12小时完成牵引。此时局部肿胀尚未达高峰,有利于复位固定。需配合石膏或支具维持牵引效果。
2、开放性骨折:
伴有创面污染的开放性骨折需优先清创,待创面条件稳定后实施牵引,通常在伤后12-24小时。过早牵引可能加重感染风险,需联合抗生素治疗。
3、多发伤患者:
合并休克或内脏损伤者需先稳定生命体征,待血流动力学平稳后实施牵引,可能延迟至伤后48小时。期间需临时固定患肢避免二次损伤。
4、儿童骨折:
儿童骨骼愈合快,牵引宜在伤后8小时内完成。骨骺损伤者需在6小时内复位,避免影响生长发育。采用皮牵引时需密切观察皮肤状况。
5、老年骨质疏松:
老年患者骨质脆弱,牵引力度需精确控制,建议在伤后12-24小时进行。延迟牵引可能导致畸形愈合,需定期复查调整牵引重量。
骨折后早期应保持患肢制动,避免患处承重或剧烈活动。饮食需增加蛋白质和钙质摄入,如牛奶、鱼肉、豆制品等,促进骨痂形成。康复期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渐进式关节活动度训练,配合物理治疗改善局部血液循环。定期复查影像学评估愈合进度,出现牵引针道渗液、持续疼痛或感觉异常需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