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囊炎患者禁食禁水时间通常为24-72小时,实际时长取决于炎症严重程度、并发症情况及治疗方式。
1、轻度胆囊炎
无明显感染或胆道梗阻时,禁食24-48小时即可,需静脉补液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2、化脓性胆囊炎
伴寒战高热需禁食3-5天,同时联合抗生素治疗,症状缓解后逐步恢复流质饮食。
3、合并胆总管结石
出现黄疸需延长禁食至5-7天,待内镜取石或手术解除梗阻后方可进食。
4、胆囊穿孔
需紧急手术并持续胃肠减压,术后禁食时间可能超过1周,需肠外营养支持。
恢复饮食应从清流质开始逐步过渡,避免高脂食物刺激胆囊收缩,定期复查超声评估炎症消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