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近视患者一般可以做激光手术,但需满足角膜厚度足够、近视度数稳定等条件。激光手术通过改变角膜曲率矫正视力,主要适用于近视度数在100-1200度、散光600度以内且无活动性眼病的患者。
激光手术对高度近视的矫正效果与个体眼部条件密切相关。角膜厚度需达到安全标准,通常要求中央角膜厚度大于480微米,术后剩余角膜基质层厚度不低于250微米。近视度数稳定指近两年内变化不超过50度,避免术后回退。术前需全面检查排除圆锥角膜、严重干眼症、青光眼等禁忌症。手术方式包括全飞秒激光、半飞秒激光等,全飞秒无需制作角膜瓣,更适合角膜较薄的高度近视患者。
部分高度近视患者可能因角膜过薄或眼底病变不适合激光手术。超过1200度的超高度近视可能需选择眼内晶体植入术。合并视网膜变薄、黄斑病变者,激光可能加重眼底风险。圆锥角膜倾向患者术后可能出现角膜扩张。年龄小于18岁者因眼球发育未完成,需暂缓手术。
术后需严格遵医嘱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如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玻璃酸钠滴眼液等,定期复查眼底。避免揉眼、游泳等可能损伤角膜的行为。高度近视患者即使术后仍需每年检查眼底,警惕视网膜脱离风险。日常注意用眼卫生,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适当补充叶黄素等营养素有助于维护眼底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