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患者怀孕后多数情况下不建议继续妊娠。宫颈癌合并妊娠的处理方式主要有终止妊娠后治疗、妊娠期同步放化疗、延迟治疗至分娩后、个体化保守治疗。
1、终止妊娠后治疗早期宫颈癌患者建议优先治疗肿瘤,妊娠12周内可通过手术终止妊娠,术后根据分期选择宫颈锥切术或根治性子宫切除术。
2、妊娠期同步放化疗中晚期患者若选择继续妊娠,需在孕中期后接受铂类为基础的同步放化疗,可能使用顺铂、卡铂等药物,可能影响胎儿发育。
3、延迟治疗至分娩后极早期微小浸润癌可严密监测至孕34-37周剖宫产,产后立即进行根治手术,需每周进行宫颈细胞学和阴道镜检查。
4、个体化保守治疗IA1期无淋巴脉管浸润者可行宫颈锥切术保留妊娠,术后需每2周复查边缘状态,存在肿瘤残留需二次手术。
确诊宫颈癌合并妊娠应立即就诊妇科肿瘤专科,由多学科团队评估制定方案,妊娠期间需加强营养监测和胎儿生长发育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