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性骨髓瘤化疗一般需要4-6个疗程,实际次数与疾病分期、药物反应、患者体质及治疗效果等因素有关。
1、疾病分期
早期患者可能仅需4个疗程,晚期或复发患者可能需要6个疗程以上,需根据骨髓瘤细胞负荷调整。
2、药物反应
对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靶向药物敏感者疗程可能缩短,出现严重骨髓抑制时需延长间隔时间。
3、患者体质
老年或合并心肺疾病者需减少疗程,年轻患者耐受性好可完成标准疗程。
4、治疗效果
每个疗程后需评估M蛋白下降程度,达到完全缓解可提前结束,未达标需增加疗程。
化疗期间需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配合造血生长因子支持治疗,完成疗程后仍需维持治疗防止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