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的诊断标准为妊娠20周后收缩压≥140毫米汞柱和/或舒张压≥90毫米汞柱,可分为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四种类型。
1、诊断标准妊娠期首次出现血压升高,间隔4小时以上测量两次收缩压均≥14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90毫米汞柱,且无蛋白尿等其他器官损害表现。
2、子痫前期在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或器官功能障碍,表现为尿蛋白≥0.3克/24小时或随机尿蛋白阳性,可能伴有血小板减少、肝功能异常等症状。
3、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明原因抽搐,血压常显著升高至收缩压≥16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110毫米汞柱,需紧急降压和终止妊娠。
4、慢性高血压妊娠前已存在高血压或妊娠20周前发现血压升高,妊娠期可能并发子痫前期,表现为血压进一步升高或新发蛋白尿。
建议妊娠期定期监测血压,出现血压升高及时就医,遵医嘱进行降压治疗和胎儿监护,保持低盐饮食和充足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