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心监护单次检查结果的有效期通常为24小时,实际监测频率需根据孕妇个体风险、妊娠阶段及医嘱调整。
1、低危妊娠:
无并发症孕妇每周1次监护即可,结果异常时需缩短间隔至48小时内复查。
2、高危妊娠:
妊娠期高血压或糖尿病等患者需每3天复查,必要时每日监护直至分娩。
3、胎动异常:
自觉胎动减少需立即复查监护,结果正常后仍应48小时内重复评估。
4、临产监测:
进入产程后需持续胎心监护,宫缩频繁时每30分钟记录1次胎心率变化。
建议孕妇记录每日胎动情况,出现异常及时就医复查,避免空腹状态下进行监护以确保数据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