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B超检查一般建议在停经5-8周进行,实际时间需根据月经周期规律性、妊娠症状出现时间、胚胎发育情况以及医生评估等因素综合决定。
1、月经周期月经规律的孕妇通常在停经5周左右可通过阴道B超观察到孕囊,月经不规律者需结合血HCG水平调整检查时间。
2、妊娠症状出现明显早孕反应如恶心呕吐时,可能提示妊娠进展,此时进行B超检查成功率更高。
3、胚胎发育过早检查可能无法观测到胎心胎芽,建议血HCG达1500-2000IU/L后再行阴道B超,避免重复检查。
4、医生建议有腹痛出血等高危因素的孕妇需提前检查,无特殊症状者首次B超可安排在孕7-8周确认胚胎活性。
孕早期B超检查后需保持充足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如有异常出血或腹痛加重应及时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