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患者在服药期间一般不建议怀孕,具体需根据药物种类和病情稳定程度评估。抗抑郁药物可能通过胎盘影响胎儿发育,但擅自停药可能导致病情复发。主要有舍曲林、氟西汀、帕罗西汀、西酞普兰、艾司西酞普兰等相对安全的药物类别,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治疗方案。
部分新型抗抑郁药对胎儿风险较低,如舍曲林属于妊娠B类药物,现有研究未显示明确致畸性。医生通常会根据患者抑郁严重程度、既往治疗反应及妊娠计划综合考量,在孕前3-6个月逐步替换为风险更低的药物。病情稳定的轻中度抑郁症患者,可在医生监测下尝试药物减量,配合认知行为治疗等非药物干预。
三环类抗抑郁药如阿米替林、氯米帕明等妊娠期使用风险较高,可能导致胎儿心脏畸形或新生儿戒断综合征。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孕期绝对禁忌。若患者正在使用这些药物,必须提前与精神科医生沟通调整方案,避免突然停药诱发撤药反应。重度抑郁症患者妊娠期维持治疗需严格权衡母婴风险,必要时进行多学科会诊。
计划怀孕的抑郁症患者应提前进行孕前咨询,完善叶酸等营养素补充。妊娠期间需加强产前检查,通过超声心动图等监测胎儿发育情况。产后需警惕病情波动,约半数患者在分娩后可能出现抑郁加重。哺乳期用药需选择乳汁分泌量少的药物,如舍曲林、帕罗西汀,并监测婴儿镇静、喂养困难等不良反应。保持规律作息、适度运动和社会支持有助于病情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