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体重增长标准通常为11-16千克,具体数值与孕前体重指数相关。
孕前体重指数低于18.5的偏瘦孕妇,建议增重12.5-18千克;体重指数18.5-24.9的标准体重孕妇,增重范围宜控制在11-16千克;体重指数25-29.9的超重孕妇,推荐增重7-11.5千克;体重指数超过30的肥胖孕妇,需将增重控制在5-9千克。双胎妊娠孕妇的体重增长标准为16.8-24.5千克。孕期体重管理需关注增长速度和分布,孕早期增重不超过2千克,中晚期每周增重0.3-0.5千克为宜,需避免短期内体重骤增或增长不足。
建议孕妇定期监测体重变化,保持均衡饮食和适度运动,出现异常体重变化时及时就医评估。
血糖超过7.0毫摩尔/升空腹或11.1毫摩尔/升餐后2小时可考虑糖尿病诊断。
糖尿病诊断需结合静脉血浆葡萄糖检测结果。空腹血糖检测要求8小时未进食,数值在6.1-7.0毫摩尔/升属于空腹血糖受损。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中,餐后2小时血糖在7.8-11.1毫摩尔/升属于糖耐量异常。这两种情况属于糖尿病前期。随机血糖检测超过11.1毫摩尔/升伴有典型症状也可作为诊断依据。妊娠期糖尿病需通过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确诊。
建议定期监测血糖,保持合理饮食和规律运动,发现异常及时就医进行糖化血红蛋白等进一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