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转移后的姑息治疗

发布于 2012/09/05 14:47

陈老师今年63岁,两年前被查出患了肺癌,当时进行了伽马刀治疗,肿块减小0.7cm,一年前因头痛查出发生脑转移,在363医院接受放疗后,脑水肿消失。最近由于身体不适去医院复查,ct显示肺部扩散,内脏多发转移,胸腔大量积液,脑转移复发。陈老师的女儿担心她身体受不了再次手术,正积极和医生沟通姑息性放疗和化疗的方案。

肺癌的姑息治疗主要是肺癌晚期患者已经大面积骨转移,脑转移或全身脏器转移的一种综合处理。一般有两种不同目的,第一种是接近根治治疗的姑息治疗,减轻病人痛苦,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第二种目的则是减轻病人症状,如疼痛、瘫痪、昏迷、

气急出血等。

一、姑息性放疗:

姑息治疗的照射次数可自数次至数十次,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设备条件等而定,但必须以不增加病人的痛苦为原则,治疗中遇有较大的放射反应或KS分值下降时可酌情修改治疗方案,减症治疗系照射产生症状的部位,通常可用大剂量少分割治疗。

二、姑息性化疗:

姑息性化疗时可以胸腔内安置引流管,放出胸腔积液然后注入药物,可能会减缓液体的再生成,减少胸腔积液。可根据的情况使用化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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