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癌患者不同转移部位的姑息性治疗

发布于 2013/04/19 15:08

放射治疗是鼻咽癌患者的主要根治手段,并不是对所有患者都能取得满意的疗效,临床上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发展情况来确定治疗方案。当鼻咽癌患者发生远处转移时,一般进行姑息性治疗,并且不同转移部位的治疗方法也不同。

鼻咽癌患者远处转移的姑息性治疗以全身化疗为主,适当配合姑息性放射治疗和/或手术治疗局部病灶。

骨转移

①局部姑息止痛治疗:大分次量照射,每次4-8Gy,总量24-30Gy。

②局部高姑息治疗:每周5次,每次2Gy,总量40-50Gy/4-5周。

③广泛转移者可考虑内照射和/或骨磷治疗。

肺转移

先行全身化疗,再配合姑息性放疗。

①无其它转移病灶的单一肺转移病灶,采用手术切除、局部小野照射(每周5次,每次2Gy,总量50Gy/5周)或立体定向放疗。

②双肺转移病灶者采用全肺照射,每周5次,每次1.5Gy,照至20Gy后,局部缩野照至30-40Gy/3-4周。

肝转移

先行全身化疗,再配合姑息性放疗。

①无其它转移病灶的单一肝转移者,争取手术切除。

②广泛转移者,选用介入化疗或移动条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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