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女性妊娠期如何使用激素
发布于 2012/11/21 15:19
发布于 2012/11/21 15:19
红斑狼疮急性期及稳定期维持治疗都离不开糖皮质激素,很多研究资料都表面,即使是红斑狼疮女性妊娠后也不宜骤然停用糖皮质激素,因为该类药物有利于病情的稳固,降低复发的风险。
1、根据孕周选择适宜的用药
一般而言,妊娠前三个月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剂量不宜过大,最好控制在泼尼松≤10mg/d(其他的药物也应折合成泼尼松)。因为妊娠前三个月是胎儿各器官、系统发育的关键时期,此时大量使用糖皮质激素可使胎儿发生唇裂、腭裂等缺陷的风险增加。妊娠三个月后,糖皮质激素的用量可适当增加,因为此时胎儿已基本成形,此时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会降低。还需要注意的是糖皮质激素不仅对胎儿有影响,还可增加孕妇先兆子痫、妊高征、妊娠
糖尿病、感染和胎膜早破的发生率,因此必须要谨慎使用,权衡利弊,必要时要终止妊娠,以保证母体的安全。
2、选择适宜的糖皮质激素种类
泼尼松可被胎盘产生的脱氢酶氧化而失活,不易通过胎盘,因而对胎儿的影响较小;地塞米松透过胎盘屏障的比例约为46%,对胎儿的影响较大,应避免适宜;甲泼尼龙等药物透过胎盘屏障的比例不明,还有待进一步的试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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