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患者妊娠期如何选择激素剂量
发布于 2013/01/14 13:01
发布于 2013/01/14 13:01
女性红斑狼疮患者可在满足一定条件后进行妊娠,但是尽管对于糖皮质激素对胎儿的影响问题目前仍存在争议。但仍有不少临床资料表明,红斑狼疮患者妊娠后仍不宜停用激素。因为激素有助稳定病情,避免因红斑狼疮复发而导致病情恶化,危机胎儿更会累及母体重要脏器,甚至危机母体生命。
但红斑狼疮患者在妊娠期使用的激素剂量不宜过大,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最好将泼尼松控制在10mg/d以内。
妊娠前三个月过后,胎儿口腔发育已经基本完成,此时的激素用量可以放宽,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来调整药物的具体剂量。
如红斑狼疮在妊娠期间病情活动,强的松用量可有所增加,但应小于30mg/d。这个剂量对胎儿的影响不大,又可以控制病情发展。但如果病情加重,则必须使用大剂量的激素才能控制急性发作或恶化,可在医生的指导下短期内应用大剂量激素或应用冲击治疗。
患者需要认识到,激素除了对胎儿有影响外,还可发生先兆子痫、妊高征、妊娠糖尿病、感染和胎膜早破的疾病的几率,必须慎重衡量,必要时需及时终止妊娠,以确保母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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