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病患者运动疗法的注意事项

发布于 2013/05/24 11:01

颈椎病患者尤其是中老年颈椎病患者,在下列情况下不适合开展医疗体操:发热、有化脓性疾病、各种内脏器官疾患急期、有出血倾向的疾病、骨折或损伤未愈、恶性肿瘤晚期等疾病时。

不宜开展运动疗法的指标如下:

(1)发热38℃以上。

(2)安静时脉搏每分钟超过100次.

(3)舒张压高于16.0千帕(120毫米汞柱),并有自觉症状。

(4)收缩压低于13.3千帕(100毫米汞柱),伴有自觉症状。

(5)心功能不全,心源性哮喘、呼吸困难、全身水肿、胸腹水

(6)近期(10日内)有心肌损害发作。

(7)严重心律失常

(8)在安静时有心绞痛发生。

(9)体质特别虚弱。

此外,由于年龄、体力、病情等因素的不同.存实施运动疗法时,应十分注意运动量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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