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化疗后复发肺癌可用射波刀
发布于 2013/10/25 10:55
发布于 2013/10/25 10:55
不能手术的非小细胞肺癌的病人,通常会接受化疗和体外放射治疗,放疗剂量范围是60~70Gy。但是约有35%的病人会因为只有局部复发而治疗失败。在过去这类病人不宜再接受高剂量的放疗,除了再次化疗,进一步积极性治疗的选择性不多。自从射波刀的使用以后,用射波刀对放化疗后复发肺癌,可以作为挽救疗法。
适应症:
非小细胞IIIA或IIIB期肺癌,包括腺癌和鳞状细胞癌,经化疗和60~70y常规放疗后,曾经完全反应者但后来局部复发的病人,病人身体其他部位无转移癌。
治疗原则:
射波刀治疗前经详细检查,除肺癌局部复发外,无其他转移病灶,或有转移病症但适合射波刀一并治疗。
建议治疗策略:
用射波刀分5次照射,每次5~7Gy,总剂量25~35Gy,取95%等剂量线PET阳性影像外放5mm照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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