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青光眼还可以继续妊娠吗

发布于 2017/01/18 11:35

随着科技的进步,信息的发达,现在人们过度用眼过于频繁,很大可能导致一系列的眼睛疾病,比如青光眼,青光眼是一种常见的眼疾,相信很多人对于青光眼并不陌生,但是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得了青光眼怀孕有影响吗?得了青光眼还可以继续妊娠吗?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青光眼患者怀孕,因为考虑到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如早期三个月致畸作用,后期引起早产的可能,最好是不用药物眼压能控制在平稳状态,即可考虑在怀孕前行选择性激光青光眼手术治疗。选择性激光小梁成形术降低眼压的幅度有限,且以后可能眼压还会升高,所以只适合基线眼压不是很高的患者。抗青光眼手术治疗可以明显的降低眼压,且眼压控制平稳,适合基线眼压较高的患者。

尽管妊娠对既往存在青光眼的妇女眼压多有下降作用,但许多人因病情较重仍需降眼压治疗。妊娠期间青光眼患者如何选药?

1、β受体阻滞剂

代表药物:噻吗洛尔、卡替洛尔、倍他洛尔

FDA妊娠分级:C

文献资料:局部滴用0.5%噻吗洛尔有病例报告称可导致胎儿心动过缓、心律失常、呼吸抑制,停药后心动过缓恢复;有l例病例报告称宫内接触噻吗洛尔的致畸作用导致婴儿心脏传导阻滞;尽管如此,β受体阻滞剂仍是妊娠妇女最常用的局部降眼压药物之一。

因此类药物的致畸风险,建议在妊娠前3个月不用。在妊娠期的3个月后和最后3个月的前2个月应用时,则需定期监测胎儿心率、心律和生长情况,以便能够早期发现胎儿心律不齐和胎儿在子宫的生长异常。

2、前列腺素类似物

代表药物:拉坦前列素、曲伏前列素、贝美前列素

FDA妊娠分级:C

文献资料:全身用前列腺素类药物可刺激平滑肌收缩而诱发

分娩,而眼部滴用1滴前列腺素衍生剂完全吸收仅仅是导致流产剂量的1500~7500分之一;局部滴用前列腺素衍生剂是否对妊娠及胎儿足以产生不良反应尚有争议。

有研究指出:在妊娠期的前3个月,使用前列腺素衍生物相对安全。在妊娠期的3个月后和最后3个月的前2个月,应特别警惕使用,在必须使用时,还应随时警惕孕妇出现早产的征象。

3、α受体激动剂

代表药物:溴莫尼定

FDA妊娠分级:B(抗青光眼药物中唯一的B类药物)

文献资料:对大鼠和兔接触比人类用0.1%或0.15%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高190倍和100倍并未显示出对生育能力及胎儿的明显损害;因其可进入乳汁,透过婴儿血脑屏障,产生中枢神经系统影响,可导致严重低血压、呼吸抑制甚至窒息等,在哺乳期应考虑停用。

因此,如果妊娠期间用此药,在分娩后应停用。

4、碳酸酐酶抑制剂

代表药物:乙酰唑胺、醋甲唑胺、布林佐胺

FDA妊娠分级:C

文献资料:新生儿的骶尾部畸胎瘤、一过性肾小管酸中毒与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有关,但尚无在妊娠期间局部应用碳酸酐酶抑制剂治疗的副作用报告。

妊娠妇女局部应用碳酸酐酶抑制剂未见胎儿并发症及婴儿的异常反应报告,但哺乳的大鼠接触高剂量布林佐胺可导致后代体重降低;乙酰唑胺可导致大鼠、小鼠、仓鼠的前肢畸形。

有人将局部碳酸酐酶抑制剂作为β受体阻滞剂、α2受体激动剂之后妊娠者使用的三线选择。

建议在妊娠期前3个月避免使用,妊娠最后1个月可应用此类药物。

5、拟M胆碱药

代表药物:毛果芸香碱、卡巴胆碱

FDA妊娠分级:C

文献资料:由于可导致瞳孔缩小及睫状肌痉挛,在年轻人有晶状体眼一般不能长期使用;在动物,毛果芸香碱有致畸效应,全身应用拟胆碱能药物协作研究未发现怀孕前4个月用药与先天性异常相关。

胎盘存在胆碱能受体,但其功能尚不清楚,推测与子宫肌层和胎盘的前列腺素释放有关,且调节胎盘的血液灌注;产妇应用毛果芸香碱有病例报告导致新生儿出现类似脑膜炎体征。

妊娠期间此类药物不适于青光眼治疗。

6、固定配方制剂

目前的固定配方制剂多含有噻吗洛尔,均属于C类药物。

此类药物妊娠早期与哺乳期使用的安全性尚不清楚。

青光眼患者妊娠期间如需用药,原则上应用最低有效剂量的药物,即应用最低有效浓度及频次。可开发抗青光眼药物的眼用凝胶,由于用药次数减少,妊娠期间应用或许较为安全。并且强调采取滴药时压迫泪小点、闭眼5分钟、吸走多余滴眼剂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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