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应该长期维持

发布于 2012/08/03 14:06

目前的抗精神病药物只是对症改善精神症状,并不能达到完全治愈精神疾病的作用,病情缓解后即迅速停药可能导致精神病复发,应在病情稳定后继续服用抗精神病药物长期维持一段时间。

精神病急性期药物治疗的疗程一般为6~8周,经过一个疗程的治疗,患者一般症状都会有所改善或完全缓解。待患者症状得到有效的控制就进入维持治疗的疗程了,具体疗程的长短应根据疾病类型和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维持治疗时间为2年左右。经过维持治疗疗程,可以逐渐减少药物剂量直至停药,药物减量期间应密切观察,一旦有症状复发的迹象,应立即重新开始治疗。维持治疗期间药物应用剂量应较治疗期间减少,以达到控制症状的最小剂量为宜。

精神分裂症患者常会出现病情反复,并且患者依从性差,容易漏服药物或自行停药,巩固治疗期应较长,根据病情巩固期可为3~10年,甚至终身服用维持量治疗。对于依从性较差的患者可以应用长效注射剂或长效口服制剂治疗。也可以将药物放在患者的饭菜中,让患者不知不觉地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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