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治疗需依据临床分期

发布于 2012/09/14 14:37

淋巴瘤的准确分期,对预后的判断和治疗方案的选择很有帮助,根据淋巴瘤的侵犯程度,目前主要将淋巴瘤分为I期、Ⅱ期、Ⅲ期、Ⅳ期四个分期,治疗时可以此为依据,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

I期:I期淋巴瘤患者病变常局限于一个淋巴结,或一个解剖区域的淋巴结,或只有一个淋巴结外组织有病变。对于分化好的颈部高位淋巴结、纵隔与腹股沟淋巴结病变,采用局部放射治疗。

Ⅱ期:Ⅱ期淋巴瘤患者病变局限于两个或两个以上邻近解剖区域的淋巴结,或横膈同侧两个非邻近的淋巴结,也可同时有一个淋巴结外的组织的病变加上横膈同侧或数个淋巴结有病变。一般纵隔与主动脉旁淋巴结宜采用放疗,剂量最好不超过30Gy。

Ⅲ期:Ⅲ期淋巴瘤患者膈上下都已有淋巴结病变,可同时累及脾脏,治疗一般以化疗为主,也可加用放疗。

Ⅳ期:Ⅳ期淋巴瘤患者病变广泛,常侵犯淋巴结外组织,如骨髓、肝、肺、胸膜、骨骼、皮肤、肾、胃肠道等器官,并伴有或不伴有淋巴结肿大,治疗以化疗为主,并对巨大的瘤块加用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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