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肌瘤术后怀孕更危险
发布于 2012/12/05 13:48
发布于 2012/12/05 13:48
一般来说,患有子宫肌瘤妇女,肌瘤在直径4厘米以下,可以妊娠。但妊娠前子宫肌瘤长大直径已超过4厘米,孕期长大,发生变性及造成流产、早产的机会增加;或肌瘤直径虽然不足4厘米,但生长部位不好,如在宫腔内,或宫颈上,或压迫输卵管影响不育等情况,最好是先做手术剔除肌瘤再怀孕。做过子宫肌瘤剜除术或剖宫产等创伤性手术的人,子宫都可能留下瘢痕,这在医学上称为瘢痕子宫。
众所周知,妇女怀孕后,子宫逐渐增大,到胎儿足月,甚至可增大到未孕时的700倍,子宫肌纤维也会被拉长、伸展至数百倍,及至临产,又要靠子宫的强烈收缩来娩出胎儿。这些繁重的任务,正常子宫都能胜任,但对于瘢痕子宫,由于瘢痕局部的组织弹性和韧性降低,脆性增加,形成子宫的相对薄弱区域。如果子宫创口尚未完全长好就开始怀孕,随着胎儿在子宫内的生长发育,可能因子宫壁拉力过大而发生子宫瘢痕破裂,这将严重危及母胎安全。
因此,建议瘢痕子宫者坚持避孕,术后2~3年再考虑怀孕。最好先去医院作仔细检查,确定身体状况良好及瘢痕愈合佳时再怀孕,孕期内定期作产前检查,有条件者可在预产期前两周住进医院待产。
瘢痕子宫者的分娩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孕妇身体状况良好,瘢痕愈合佳,且厚度在正常范围内,胎位和产道等都正常,可尝试自然分娩,否则应行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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