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12周应进行评估
发布于 2012/12/10 10:14
发布于 2012/12/10 10:14
核苷类药物的作用主要是通过阻断乙肝病毒的DNA的复制而起到治疗的作用,为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开始治疗后应对疗效进行评价,路线图概念的提出有一定的指导价值。
对于治疗后初始应答或原发性无应答的患者,应分别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1、初始应答:从基线下降大于等于1logIU/ml可视为初始应答,此类患者应继续治疗至24周再评估疗效。
2、原发性无应答:经初始治疗12周后,HBVDNA水平较基线下降<1logIU/ml可判断为原发性无应答,依从性好的患者可加用或换用其他有效抗病毒药,依从性差的患者可继续治疗至24周再评估疗效。
Tips:不论是对HBeAg阳性还是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HBV-DNA水平或残存水平是判断治疗过程中对治疗产生应答的最为有用的标志物。基线HBVDNA低载量或ALT高水平患者一般抗病毒疗效增高,是抗病毒治疗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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