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癌患者防止放射性骨髓炎的措施
发布于 2013/04/02 13:53
发布于 2013/04/02 13:53
鼻咽癌患者在进行放疗后,由于颌骨受到一定量的照射,颌骨内动脉容易发生炎症反应,从而导致内膜肿胀,血管栓塞,骨膜纤维性变,局部血供和营养障碍,骨活力降低,发生无菌性放射性骨坏死。
由于下颌骨有较高的骨密度和较少的血管供应,因此有90%以上的放射性骨坏死都发生在下颌骨,一般发生在放疗后的2~3年。患者发生放射性骨坏死后,最初会出现持续性刺痛或剧痛,牙龈肿胀,牙槽溢脓,牙齿松动、脱落等症状,严重时则有颌骨缺损,颌面畸形。后期则可表现为慢性骨髓炎,有骨面暴露,甚至在口腔黏膜及面部皮肤形成瘘管,长期流脓,久治不愈。
预防放射性骨髓炎首先要制定合理的放疗计划,避免各个照射野间的剂量重叠,尽量减少靶区周围正常组织的放射剂量。
其次,患者要在放疗前洁牙、修补龋齿,对不能修补的龋齿或残根则应该果断拔出,且拔牙和放疗之间的间隔应不少于1周。
第三,患者在放疗的同时进行高压氧和全身支持治疗,并适当使用抗菌药物。高压氧治疗是目前临床上治疗放射性骨坏死较为有效的辅助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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