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发作应在60分钟内完成处理

发布于 2013/04/03 10:03

癫痫发作时患者十分痛苦,发作时需要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如果抽搐持续存在应该在60分钟内完成以下处理方法:

药物控制

苯妥英缓慢静脉注射,5-10mg/kg溶于5%葡萄糖20-40ml中,注射速度50mg/分钟,1/3的患者可在静注开始10分钟内停止发作,可将上述剂量药物溶于5%葡萄糖1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需注意静脉用药可导致低血压及心电改变,应心电监护下使用;利多卡因100mg溶于5%葡萄糖20ml,以10mg/分钟速度静脉注射,有效后可根据病情给予利多卡因3.5mg/(kg·小时),静脉滴注;利多卡因对心血管系统有明显抑制作用,最好在电监护下用药;10%水合氯醛20-30ml保留灌肠,8-12小时1次,适于肝功能不全或不宜使用苯巴比妥类者。

必要时气管内插管

给予上述足够剂量药物仍不能控制发作,可考虑由麻醉医师气管内插管,对患者实施全身麻醉和应用肌松剂,麻醉深度可达3期4级。

发作控制24小时之后口服卡马西平

发作完全控制24小时后,意识清楚者可口服卡马西平0.11-0.2g,3次/日,或苯妥英(苯妥英钠)0.1g,3次/日;未完全清醒可鼻饲,1周后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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