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头坏死根据骨功能检查可分为4期
发布于 2013/04/17 15:51
发布于 2013/04/17 15:51
Ficat分期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股骨头坏死分期方法,以骨功能检查结果为依据,通过X线、临床症状检查,辅助血液动力学、核素和组织病理学检查等共将病情分为Ⅰ期、Ⅰ期、Ⅲ期、Ⅳ期。
Ⅰ期--Ⅰ期股骨头坏死患者可出现髋关节僵硬和疼痛,髋关节部分功能受限,但X线片可表现正常。
Ⅱ期--Ⅱ期股骨头坏死患者临床症状较Ⅰ期明显,X线片上可出现坏死区骨质疏松、骨硬化和囊性变,髓芯活检显示组织病理学改变。
Ⅲ期--Ⅲ期股骨头坏死患者临床症状持续加重,股骨头顶端可有塌陷或变扁,死骨局限于相应受压部位,可有断裂和嵌压,并可见呈圆锥状下陷,出现新月征,关节间隙正常。
Ⅳ期--Ⅳ期股骨头坏死患者疼痛明显,关节功能只保存伸展功能,不能外展和旋转,股骨头进一步塌陷,关节间隙变窄,呈典型的骨关节炎表现。
特别提示:Ficat分期法阐述了骨的功能检察在早期诊断中很重要,但由于对坏死范围没有量化,对于判断预后并无太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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