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肌无力的治疗原则

发布于 2013/05/21 11:40

重症肌无力的治疗原则如下:

1.抗胆碱酯酶药首选溴吡斯的明口服。

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禁忌证有糖尿病、高血压、结核病及免疫缺陷等。难治性病例可考虑加用环磷酰胺或硫唑嗓呤。

3.大剂量人免疫球蛋白静脉滴注用于难治MG或MG危象。

4.危象处理应先区别肌无力危象和胆碱能危象,如区别困难可用依酚氯铵,但应有辅助呼吸准备。如症状加重则为胆碱能危象,需立即注射阿托品,如为肌无力危象,可用新斯的明注射,配合麻黄碱、氯化钾应用。

5.手术或放射治疗适用于胸腺瘤或胸腺增生者。

6.禁忌药物突触受体竞争药、肌膜抑制药及呼吸抑制药,如新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链霉素、奎宁、奎尼丁、异内嗓、出比妥、地西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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