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较为广泛通用的强直性脊柱炎诊断标准是1984年修订的纽约标准,简称MNY。包括临床标准、放射学标准和分级三个部分。
1.临床标准
(1)腰痛、晨僵3个月以上,活动改善,休息无改善。
(2)腰椎额状面和矢状面活动受限。
(3)胸廓活动度低于相应年龄、性别的正常人(<5cm)。
2.放射学标准双侧骶髂关节炎≥2级或单侧骶髂关节炎3~4级。
3.分级
(1)肯定强直性脊柱炎:符合放射学标准和至少1项临床标准。
(2)可能强直性脊柱炎:①符合3项临床标准。②符合放射学标准而不具备任何临床标准(应除外其他原因所致骶髂关节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