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一定会复发吗

发布于 2017/11/09 10:20 复禾健康

系统性红斑狼疮一定会复发吗?系统性红斑狼疮复发的诱发因素比较多,如果控制不好,系统性红斑狼疮是很容易复发的,但不是说系统性红斑狼疮一定会复发,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下如何预防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复发。

一、避免诱发因素。常见的诱发因素有:

1、日光曝晒、紫外线照射。有狼疮素质的人,由于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作用改变了细胞内脱氧核酸,产生抗原抗体反应促使狼疮发作。多次大量X光照射或强烈电光照射均可导致本病复发。有些局限性盘状红斑狼疮经曝晒或照射可变成系统性红斑狼疮或由慢性型演变成急性型。因此,红斑狼疮患者要避免阳光照射,实在难以避免时,在阳光下活动应使用遮阳伞,或戴宽边帽,穿长袖衣、长裤,皮肤涂防晒膏,如百分之十五对氨基安息酸软膏等。

2、寒冷刺激。狼疮病人最易患感冒。寒冷刺激可导致本病复发,气候变化或季节转换时要随时加减衣服,冬季外出应戴帽、手套,以防受凉。

3、药物诱发。有的狼疮患者发病明显与药物有关,如青霉素、磺胺类、保泰松、肼苯哒嗪、普鲁卡因酰胺、氯丙嗉、苯妥英钠、异烟肼、口服避孕药等,可使处于缓解期的红斑狼疮患者进入活动期和实验室改变。

4、妊娠与分娩系统性红斑狼疮好发于生育年龄女性,其生育能力与正常人相同。但是,病人怀孕,必须慎重从事。因为系统性红斑狼疮与妊娠有互相不利影响。红斑狼疮患者怀孕胎儿异常发生率比正常人群高。患者在妊娠头三个月可发生流产,特别是处在活动期狼疮肾炎患者,有百分之五十的孕妇发生流产,三分之二左右的孕妇出现早产或死胎。反之,妊娠对红斑狼疮的影响也很大,大约有半数以上的患者在怀孕末三个月和产后数月内病情加重或复发。病情处于缓解期的红斑狼疮孕妇复发的机会少些,活动期的红斑狼疮孕妇其病情恶化比缓解期高得多。妊娠对系统性红斑狼疮最为严重的影响是肾脏的损害。因此,处于生育期的已婚妇女能否妊娠,何时可以妊娠,妊娠后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不能妊娠的患者需采取什么避孕措施等,必须接受专科医生指导。

二、及时抓住系统性红斑狼疮复发的先兆

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缓解与复发是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对立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我们可以寻找,捕捉和创造使病情缓解的有利因素和避免或消除复发的不利因素。及时抓住复发的早期征兆,及早进行药物治疗和加强自我保护,不等“火种”燃烧就将其扑灭。定期进行免疫学检查至关重要,有条件的病人在缓解期可以每隔半年至一年检测一次ANA和抗DNA抗体。病人在病情复发前三个月内其指标即有不同程度增高,此时如能给予治疗,可以控制使病情不复发或即使复发也能得到及时治疗。没有条件定期进行免疫学检查的病人,凭自我感觉可以估计有无复发的可能,如原有的症状如关节痛、发热、乏力等重新出现应及早就诊,进行必要的检查,如有活动应及时采取措施。

三、进行心理治疗,鼓励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心理治疗是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红斑狼疮病人常见有脱发、面部皮疹,加上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产生的副作用,如肥胖、满月脸、水牛背等外表上的变化;长期疾病折磨,对病人思想情绪影响很大。年轻女性感到无脸见人,思想包袱沉重,甚至有悲观厌世情绪。长期心理失衡,对本病治疗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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