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红斑狼疮也能怀孕

发布于 2016/02/24 17:06

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多为年轻女性,由于正处于恋爱、结婚和生育的时期,因此,是否可以结婚、生育是这些患者所关注的问题。以往人们认为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不宜妊娠,但是随着医学对系统性红斑狼疮认识的深入,以及诊治和产科监护技术的提高,目前认为,只要合理控制病情,患者的心理、生理及性功能可以与常人无异。近年来,通过先进的分子生物学及免疫学手段,已使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生存时间和生活质量大大提高,患者的生育禁区已经突破。

患者何时妊娠好

患者怀孕生育要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病情稳定,各项检查正常,无复发活动;二是身体状况好,心、肾、肝、肺等重要脏器没有损害。为避免引起严重后果,患者千万不要自行其是,一定要在医生的严格指导下做好准备再怀孕

系统性红斑狼疮有活动期和缓解期之分,如果患者处在活动期,正在服药治疗,由于药物对妊娠有一定不良影响,因此不宜在此期间怀孕生育。

患者在病情缓解稳定1年后,强的松维持量小于15mg/日,停用细胞毒药物(如硫唑嘌呤、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等)6个月以上,无重要脏器病变时,可以考虑妊娠。但如果有活动性肾脏病变,或血肌酐高于2mg/ml(176.8umol/L),均属于妊娠的禁忌症,伴有心包、心脏、肺脏严重病变的患者也不宜妊娠。

怀孕之后注意事项

在妊娠前3个月,患者应停用一切除激素以外的免疫抑制剂,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硫唑嘌呤等,并在整个妊娠过程中密切监测病情变化和实验室指标。病情的恶化大都发生在妊娠期,特别是产后。妊娠期患者以使用激素最为安全,故应停用其他药物。按病情需要给予小量激素,并在围产期内请有经验的风湿科和妇产科医生进行指导。

红斑狼疮患者如何避孕

不论是正常生产,还是人工流产,都有可能使狼疮复发;流产、手术、用药不当都能使病情加重。所以,红斑狼疮患者一定要严格避孕。

但红斑狼疮患者不宜采用含雌激素或雌孕激素混合制剂的避孕药,此类药可引起病情复发。可服用仅含孕激素的避孕药,因为这类避孕药很少使病情复发。由于红斑狼疮患者易合并感染,故不宜使用宫内节育器,而阴道隔膜、避孕套等是比较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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