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哮喘诊断标准

发布于 2016/03/21 18:43

近几年儿童哮喘患者不断增加,但是仍然有很多家长把儿童哮喘当成感冒进行治疗,进而耽误病情,其实家长们可以根据儿童哮喘的临床表现判断病情,及时接受治疗,下面就介绍儿童哮喘诊断标准具体有哪些。

1、婴幼儿哮喘凡年龄<3岁,哮喘反复发作者,可按记分法进行诊断。

记分方法为:喘息反复发作≥3次,3分:肺部出现哮鸣音,2分:喘息症状突然发作,1分:有其他特异性病史,1分:一二级亲属中有哮喘病史,1分。

评分标准为:总分≥5分者诊断婴幼儿哮喘;哮喘发作2次,或总分≤4分者初步诊断婴幼儿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

如肺部有哮鸣音者可做下列实验:

①百分之零点一肾上腺素.每次0.01ml/kg皮下注射,15-20min钟后若喘息缓解或哮鸣音明显减少者加2分;

②予以沙丁胺醇气雾剂或其水溶液雾化吸入后,观察喘息哮鸣音改变情况,如减少明显者可加2分。

2、3岁以上儿童哮喘诊断依据为:

喘息反复发作(或可追溯与某种变应原或刺激因素有关);

②发作时肺部出现哮鸣音;③平喘药治疗有显效。疑似病例可选用百分之零点一肾上腺素皮下注射,较大量不超过0.3ml/次,或以沙丁胺醇气雾剂或溶液雾化吸入,观察15分钟,有明显疗效者有助于诊断。

3、咳嗽变异性哮喘又称过敏性咳嗽。

①咳嗽持续或反复发作>1个月,常伴有夜间或清晨发作性咳嗽,痰少,运动后加重;

②临床无感染征象,或经长期抗生素治疗无效;

③用支气管扩张剂可使咳嗽发作缓解,是诊断本症的基本条件;④有个人或家族过敏史,气道反应性测定、变应原检测等可作辅助诊断。

虽无呼吸困难,表现如正常儿童,但仍可自觉胸部不适。由于导致支气管易感性的病理因素依然存在,在感染或接触外界变应原时可立即触发哮喘发作,但多数患儿症状可全部消失,肺部听不到哮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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