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小球肾炎后期怀孕
发布于 2016/05/09 11:38
发布于 2016/05/09 11:38
患有肾小球肾炎后期怀孕的妇女,要根据肾炎的病情以及肾功能状况,来决定怀孕的可行性,慢性肾炎又叫慢性肾小球肾炎,临床表现有蛋白尿、水肿、高血压,肾功能低下者尤其应该注意,慢性肾炎病程较长,合并妊娠并不少见,怀孕后,肾脏负担加重,上述症状容易出现,患者常常觉得精神萎靡、四肢乏力、头晕和视力障碍等,重者可出现慢性肾功能衰竭和尿毒症
由于妊娠增加了肾脏负担,容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往往加重肾脏损害。如果是肾炎非活动期,仅表现单纯有少量蛋白尿,不伴血压增高者,妊娠可以不加重肾脏损害。
根据肾炎病变的程度不同,对胎儿的发育亦有不同的影响。慢性肾炎伴有血压增高者,往往伴有胎盘功能减退,胎儿血液供应不足,可发生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死胎、围产死亡率高。
一、慢性肾炎伴有血压增高的妇女,不宜怀孕。怀孕后约有75的患者并发重度妊娠高血综合征,早产及死胎发生率极高。当肾炎孕妇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时,引起先兆子痫和子痫,此时血压上升很高并伴有头痛、眼花、恶心、呕吐,甚至抽搐等。子痫对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威胁很大。此时除积极医治外,常常要终止妊娠,以减轻心肾负担。
二、慢性贤炎如果肾功能未恢复正常者,尿蛋白量增多,达“++”→“+++”,血中尿素氮或肌酐升高,要预防发生肾功能衰竭。这样的患者,不宜怀孕。如果是早期妊娠,应行人工流产。
三、患慢性肾炎的妇女,如果肾功能已基本正常,尿蛋白少量(微量或“+”),且一段时间的稳定期,可以怀孕
如果已经确认是慢性肾炎,一次妊娠后最好做绝育手术。即使第一胎不幸夭折,也不要冒险再次怀孕。临床已经证明,每怀孕一次,都会使肾炎病情加重,而缩短患者的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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