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发布于 2017/01/05 19:06

青光眼是近些年来越来越多听到的疾病,这是因为我们生活中也有越来越多能够导致青光眼的因素存在,尤其是各种电子产品的出现,虽然为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便利,但是同时对于眼睛的伤害也是很大的,那么,患了青光眼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呢?

1、分泌过多性青光眼:临床较少见,眼压高,但房水流畅系数正常,多发于40-60岁女性,多伴有神经性高血压病,如眼压不能控制,迟早导致失明。本病实则属于一种开角型青光眼,用缩瞳剂或术后病情反而加重。

2、高眼压症眼压超过正常范围但对病人没有造成眼底或全身损害,仅有百分之十的人发展为青光眼,发病机理同低眼压性青光眼相同。此类人应密切观察,定时复查,一旦有青光眼性损害应积极治疗。

3、低眼压性青光眼眼压在正常范围内,但眼底已发生严重的青光眼性眼稀薄损害,主要是因自身基础眼压很低,即使在一般正常人眼压范围内但对于此类患者而方,已经很高,西医机械的把眼压作为恒定青光眼的标准,所以此类青光眼直到失明,病人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失明的,西医对此病毫无办法,手术只会加快病情发展。

4、恶性青光眼实则还是一种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一般为青光眼术后一种并发症,临床特点是抗青光眼术后或缩瞳剂治疗后不但无效,反而视力全失或眼压更高,全身症状加重甚至于要摘除眼球才能缓解疼痛。一般发生于女性,主要是因长期使用缩瞳剂,在术后房水循环途径改变引起,因此后果极严重故称恶性青光眼。

其实青光眼如果治疗的不及时最容易出现的危害就是失明,首先是因为对青光眼危害性认识不足,特别是慢性单纯性青光眼患者。临床症状不明显或休息后症状缓解,自认为没什么大事,丧失宝贵治疗时机,眼底视神经不断萎缩,不知不觉沦为失明,治疗也是渺茫,其次对此病缺乏了解,误诊、误治;青光眼急性发作期,因伴顽固性失眠、剧烈偏头痛恶心

呕吐、心急烦躁、大便异常等症状,易被误诊为失眠头痛、心脑血管、胃肠、神经精神病变,采取错误治疗方案,使青光眼病情没有得到诊治而失明。

关于“青光眼会有哪些危害”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其实在治疗青光眼上有些错误的认识,西医治疗青光眼只是暂时缓解症状,暂时降低眼压,不但不能治疗青光眼,反而掩盖病情,错失治疗时机,随时反复发作就会导致失明,因此广大患者朋友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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