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子痫诊断标准

发布于 2025/04/21 14:59

妊娠子痫的诊断标准包括孕妇在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和蛋白尿,并可能伴有其他器官功能障碍。治疗方法包括控制血压、预防抽搐、及时终止妊娠以及密切监测母婴状况。

1、高血压诊断:妊娠子痫的核心诊断标准是孕妇在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至少两次测量间隔4小时以上。血压监测应在安静状态下进行,避免情绪波动或运动后测量。

2、蛋白尿检测:孕妇24小时尿蛋白定量≥300mg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定性≥1+,可作为诊断依据。蛋白尿的检测需排除尿路感染等其他可能原因。

3、器官功能障碍:妊娠子痫可能伴随肝功能异常、肾功能损害、血小板减少、溶血、肺水肿、视觉障碍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这些症状的出现提示病情严重,需紧急处理。

4、血压控制:常用药物包括拉贝洛尔、硝苯地平和甲基多巴。拉贝洛尔通过阻断α和β受体降低血压,硝苯地平通过扩张血管缓解症状,甲基多巴则通过中枢作用调节血压。

5、预防抽搐:硫酸镁是预防子痫抽搐的首选药物,通过抑制神经肌肉传导和血管扩张发挥作用。治疗期间需监测镁离子浓度,避免中毒。

6、终止妊娠:对于严重子痫或子痫前期,及时终止妊娠是挽救母婴生命的关键措施。终止妊娠的时机需根据孕周、病情严重程度和胎儿状况综合评估。

7、母婴监测:密切监测孕妇的血压、尿蛋白、肝肾功能、血小板计数等指标,同时通过胎心监护、超声检查等手段评估胎儿健康状况。

妊娠子痫的诊断和治疗需综合考虑多方面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母婴安全。早期识别和干预是改善预后的关键,孕妇应定期产检,出现异常症状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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