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男童输液后口鼻流血身亡 被疑因药物过敏
发布于 2013/08/21 18:03
发布于 2013/08/21 18:03
院方:如在诊治过程存在过错将承担法律责任
还有一天就是男童小欢(化名)4岁生日,但他从此再也吃不到妈妈为他准备的生日蛋糕。14日,小欢在东莞市人民医院的一次输液后,口吐白沫,身体抽搐,最后口鼻流血不治身亡。
痛失爱子的张先生认为,院方在没有确诊的情况下就给孩子输液,属于违规操作,责任应该由院方承担。院方表示,已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对医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如果诊治过程中存在过错,该院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家属:未确诊乱用药致小孩死亡
昨日,痛失爱子的张先生向记者哭诉,本月13日,其小孩脸上长了几个痱子,张先生怀疑孩子患手足口病,就带小孩到卫生站做检查。卫生站的医务人员建议到大医院验血才能确诊是否为手足口病,张先生于是带孩子到东莞市人民医院就诊,“当时该医生准备下班。”张先生说,“医生也没给小孩验血,只是随便观察了两下,就说我小孩可能患了手足口病”。
更让他纳闷的是,医生在没给小孩做皮试的情况下就给孩子打“点滴”,孩子输液后一段时间,就出现口吐白沫,身体抽搐的症状。事发后,护士马上采取按人中、心脏复苏等抢救措施。在抢救过程中,孩子全身发紫、心跳停止。经过一两个小时的抢救,孩子恢复了心跳。但到了14日,孩子病情加重,出现肚子胀、口鼻流血等症状。
不幸的是,当晚8时许,院方宣布小欢抢救无效身亡。
家属认为,就是因为医生在未做皮试的情况下,就给小孩开了治手足口病的药物,最后小孩药物过敏,导致死亡。院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错误,院方要担责。
院方:将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
昨日,东莞市人民医院称,“事后,该院医务科工作人员及时介入、组织抢救并与家属沟通。”负责人表示,在警方的见证下,对当时未输注完毕的物品进行封存。患者死亡后,其病历也被及时封存。
对于医生没确诊病情,未做皮试就给患者用药的问题,院方相关负责人称,“这个药物不需要做皮试。”该负责人称,当时给小欢开的药主要是治疗手足口病和小儿身体内环境的药物。“不一定每个病人需要确诊才能决定用什么药,不一定每个病必须搞清楚才能用药。”该负责人称,孩子的死亡,有很大可能性是药物引起,但具体原因需要等尸检结果出来方能下定论。
据了解,目前,院方已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对医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如果诊治过程中存在过错,该院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该负责人表示。
那么,手足口病怎样确诊呢?东莞某医院手足口病医务人员称,手足口病的确诊,最重要的一个程序就是验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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