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女孩发烧输液后死亡 院方承认处置不当
发布于 2013/02/07 11:38
发布于 2013/02/07 11:38
昨天,唐师傅一家人坐在位于安康路的云南省老干部医院门口伤心地哭泣:2月1日,唐师傅10岁的女儿小颖(化名)咳嗽发烧,带去省老干医院看病,可针水没打完小颖就开始不舒服,医生停了针水,让她回家休息,没想到回到家后小颖越发喘不上气,后送往昆明市儿童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事件
输液后呼吸困难抢救无效
“我们不要钱,只求医院给我个说法,不能让孩子就这样冤死了。”唐师傅伤心地说。他告诉记者,他们一家是重庆人,来昆打工22年了,女儿小颖今年上四年级,1月31日晚上,女儿发起了烧,并不断咳嗽。2月1日一大早,唐师傅带着女儿去省老干医院看病,医生给小颖做了血检,开了药水打针。
“刚开始没有什么不适的反应,但最后一瓶药水打了一些,小颖就说不舒服,喘不上气。我马上叫来医生,医生把针水停了,让我带小颖回家休息。”唐师傅说,回到家后,女儿的嘴皮发紫,呼吸更加困难,开始张嘴喘气。他一看不对劲,马上打电话询问刚去打针的医生,医生让他赶紧将小颖送昆明市儿童医院。
小颖的母亲盛女士还记得,在小颖第二次进抢救室时,她对女儿说:“要坚强、勇敢,好好配合医生,才能把病治好。”小颖此时还有意识,跟妈妈轻轻地点了点头,可是没想到这就是小颖跟家人的最后一面。盛女士哭着说:“我40岁生了女儿,她很乖,从不让人操心,今年她才10岁,就这么不在了,我们实在想不通。”
家属
医生没有尽到相应职责
唐师傅认为省老干医院的医生没有尽到相应职责,得知小颖打针时,出现不适,既没有让小颖留院观察,也没让家属立即送去大医院检查。2月2日,他来到省老干医院寻求原因,医院的负责人要求先进行尸检,走司法程序才能得到回复。
“我们都是打工的,根本没有时间和金钱来打这个漫长的官司。我们去到派出所报案,医院也将相关药品封存,不允许查看。”唐师傅说,2月5日,院方承认处置不当的行为,并同意在下午两点左右签署相应赔偿协议,等到下午他们赶到医院时,院方却开始不断推脱,也不承认他们的责任,只同意赔3万元,并且解释说是出于人道主义。
医院
医学鉴定才能明确责任
对此情况,省老干医院的张院长介绍,小颖2月1日来医院就诊,主要症状是发热,经该院医生初诊,诊断为发热待查及疑似支气管炎,随后医生向小颖开具了氨曲南等3种药水。小颖从早上9点开始输液,输液过程较慢,在输液至40ml左右时,开始出现胸闷的症状。
“当时主治医生得知小颖胸闷后便马上停止了输液,并进一步观察她的情况。随后小颖的胸闷有所缓解,便和家人离开了医院。“张院长说,下午1点左右,小颖的父母打电话来说,小颖回家后,又出现了胸闷的症状。随后小颖的主治医生建议立刻将小颖送至儿童医院进行治疗,当日下午6点抢救无效死亡。
张院长说,院方是2月2日才知道小颖的死讯,随后便积极与小颖家属进行接触和协商,希望家属到相关的专业机构对小颖进行尸检和医学鉴定,以明确死因及责任。同时在了解到小颖家境困难时,省老干医院愿意为小颖先垫付尸检费用。可家属拒绝了院方的要求。随后,院方提出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却再一次被家属拒绝。“我们也很难过。是不是我们的责任必须经过医学鉴定才知道。如果是我们的过错,我们绝不推脱,一定会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卫生局
处理和赔偿需双方达成协议
对于此事究竟该如何处理,记者咨询了西山区卫生局范科长,他介绍,在不明确责任的情况下,患者和医院可自行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医院和患者可以向昆明医学会提出医学鉴定,由专家鉴定出医患双方的具体责任,最后在已明确责任的情况下由调解委员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患方可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就此次医患纠纷,范科长表示,只有经过医学鉴定,才能明确责任,这样才有助于后续赔偿以及双方的协商。“省老干医院属于非营利性医院,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和赔偿需医学鉴定或双方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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