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公式为:((医疗总费用-自费费用-乙类药品*10%-大行检查或大型治疗*8%—高额材料封顶线以上费用—高额材料封顶线以内*10%—最低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南昌市职工医保:在一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6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支付。如单位参加了大病医疗救助保险的方式解决,最高支付20万元(费用进入大病部分需病人现金结算,自行赴医保大病科报销)合计可报销26万元;
省本级企业职工医保:在一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6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支付。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90%最高支付24万元。合计报销30万元;
省直事业职工医保:在一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1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支付。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90%最高支付20万元。合计报销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