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大病医保:
是指在门诊做化疗、放疗、血透、抗肿瘤中医治疗、肾移植抗排异等相关的治疗。
门诊大病医保的期限:
经定点医疗机构首次确诊或恶性肿瘤复发之日起每次开6个月,累积18个月。超过18个月后,确诊疾病治疗需要继续进行恶性肿瘤相关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的(包括中医),由负责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即医生)提出申请,并开具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申请单,经所在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可延长6个月门诊大病医疗待遇期限。
办理程序:
需要办理大病医保的病员,请先预检→挂号→到相关科室就诊→医生根据病情、治疗需要开出大病医保申请单→护士审核合格盖章→区医保事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就诊挂号时切记出示大病医保回执单,做相关治疗时按大病支付比例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