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长激素治疗矮小症什么时候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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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同 主任医师

张文同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小儿外科

生长激素治疗矮小症的停药时间需根据个体生长速度、骨龄进展及医生评估综合决定,通常在骨骨骺闭合或达到预期身高后逐渐减量停药。

生长激素治疗矮小症的核心目标是帮助患儿追赶正常生长曲线。治疗期间需每3-6个月监测身高增速、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水平和骨龄变化。当患儿年生长速度降至2厘米以下,或骨龄显示骨骨骺接近闭合时,提示进入减量阶段。部分患儿在达到遗传靶身高后,若骨龄仍有余量,可能继续维持低剂量治疗1-2年。治疗过程中出现脊柱侧弯加重、颅内高压等不良反应时需提前调整方案。

极少数特殊病例如特纳综合征、普拉德-威利综合征患者,可能需延长治疗至成年早期以维持代谢功能。先天性生长激素缺乏症患者在青春期后需重新评估垂体功能,部分需转为成人剂量维持治疗。对于因肿瘤术后或放疗导致生长激素缺乏的患儿,停药后仍需终身随访垂体功能。

停药后应继续保持均衡饮食,每日摄入优质蛋白30-50克,如鸡蛋、鱼肉等,配合纵向弹跳类运动促进骨密度积累。定期监测身高至成年,每半年复查一次甲状腺功能和血糖代谢指标。若停药后年身高增长突然反弹超过4厘米,需警惕青春期进展异常或垂体功能紊乱,应及时返院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