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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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中玉 副主任医师

曲中玉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妇科

引产通常在胎儿异常、母体健康风险或妊娠并发症等情况下实施,具体包括胎儿严重畸形、妊娠高血压疾病、胎盘功能异常、胎膜早破超过24小时、母体患有严重慢性疾病等情况。

1、胎儿异常:

胎儿严重畸形或染色体异常是引产的常见指征。超声检查发现无脑儿、严重先天性心脏病等致死性畸形时,胎儿出生后无法存活或生活质量极低。羊水穿刺确诊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疾病后,结合家庭意愿可考虑终止妊娠。此类情况需由产科医生联合遗传学专家评估,引产方式多选择药物诱导宫缩。

2、母体疾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展成子痫前期或子痫时,可能危及孕妇生命。重度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导致凝血功能障碍,或糖尿病患者出现酮症酸中毒等代谢危象,需立即终止妊娠。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期、严重心脏病心功能Ⅲ-Ⅳ级等慢性疾病恶化时,引产可降低多器官衰竭风险。治疗需在ICU监护下进行,同时控制原发病。

3、胎盘问题:

胎盘早剥面积超过50%会导致胎儿急性缺氧,胎盘前置状态反复出血引发贫血或休克,均需紧急引产。妊娠28周后确诊胎儿生长受限合并脐动脉血流异常,提示胎盘功能衰竭。这类情况需监测胎心变化,引产前备血准备,必要时行剖宫取胎术。

4、胎膜早破:

妊娠34周前胎膜早破超过24小时未临产,可能引发绒毛膜羊膜炎。孕妇出现发热、子宫压痛等感染征象,或检测到C反应蛋白升高时,需用抗生素后引产。妊娠34周后破膜可等待自然临产,但超过12小时未发动宫缩也应考虑催产素引产。

5、社会因素:

遭遇强奸等犯罪事件导致的非意愿妊娠,或妊娠期间丧偶等重大心理创伤,经精神科评估确认需终止妊娠。此类引产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妊娠12周以上需计划生育部门证明。手术前后需提供心理咨询,采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药物流产。

引产决策需综合评估医学指征和伦理法律因素。术前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B超等检查,根据孕周选择药物引产或手术方式。术后注意观察阴道出血和宫缩情况,补充铁剂纠正贫血,6个月内避免再次妊娠。饮食需增加蛋白质和维生素摄入,适度进行凯格尔运动促进盆底恢复。出现发热、大出血等异常需立即返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