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向宁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妇产科
药物流产最佳时间一般在停经49天内,此时孕囊较小且子宫敏感性高。药物流产的成功率与孕周、孕囊大小、个体对药物的敏感性等因素有关。
停经35-49天是药物流产的黄金窗口期。此时孕囊直径通常小于25毫米,子宫蜕膜组织尚未完全增厚,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的协同作用能有效诱发宫缩并促进胚胎排出。早期用药可减少不完全流产概率,降低大出血风险,缩短阴道流血时间。临床数据显示此阶段完全流产率可达较高水平,但需在用药前通过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并排除禁忌症。
停经50-63天可能需评估后谨慎使用。随着孕周增加,孕囊体积增大可能导致蜕膜剥离不全,需密切监测出血量及妊娠物排出情况。部分医疗机构会采用延长给药周期或调整药物剂量的方案,但失败率和清宫手术概率会明显上升。超过63天妊娠通常不建议药物流产,此时子宫收缩力难以完全排出增大的胚胎组织。
药物流产须在正规医疗机构监督下进行。用药前需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超声等检查,排除宫外孕、贫血、肾上腺疾病等禁忌症。流产后两周需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清洁度,期间出现发热、剧烈腹痛或出血超过月经量两倍需立即就医。术后应避免盆浴及性生活一个月,加强营养补充优质蛋白和铁元素,促进子宫内膜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