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原因与治疗

陆斌 副主任医师

陆斌副主任医师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骨科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大,很多人都会出现骨折的症状。如果骨折不积极地进行治疗,骨折的后遗症是非常的麻烦的。那么骨折究竟是怎么引起的,骨折又该如何治疗呢?

骨折的原因

1.直接暴力

骨折的出现一般都是由于外力的原因。

暴力直接作用于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该部骨折,使受伤部位发生骨折,常伴不同程度软组织损伤。

如车轮撞击小腿,于撞击处发生胫腓骨骨干骨折。

2.间接暴力

间接暴力也是导致骨折出现的原因之一。

间接暴力作用时通过纵向传导、杠杆作用或扭转作用使远处发生骨折,如从高处跌落足部着地时,躯干因重力关系急剧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处的椎体发生压缩性或爆裂骨折。

3.积累性劳损

长期、反复、轻微的直接或间接损伤可致使肢体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又称疲劳骨折,如远距离行走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干骨折。

骨折的治疗

1.复位

是将骨折后发生移位的骨折断端重新恢复正常或接近原有解剖关系,以重新恢复骨骼的支架作用。

复位是非常关键的步骤,复位一般有闭合复位和手术复位两种方法。

2.固定

骨折复位后,因不稳定,容易发生再移位,因此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将其固定在满意的位置,使其逐渐愈合。

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夹板、石膏绷带、外固定支架、牵引制动固定等,这些固定方法称外固定。

如果通过手术切开用钢板、钢针、髓内针、螺丝钉等固定,则称内固定。

3.功能锻炼

通过受伤肢体肌肉收缩,增加骨折周围组织的血液循环,促进骨折愈合,防止肌肉萎缩。

通过主动或被动活动未被固定的关节,防止关节粘连、关节囊挛缩等,使受伤肢体的功能尽快恢复到骨折前的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