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炎患者可以生育,但需在病情稳定、肾功能正常或轻度受损时,经医生评估后谨慎备孕。主要风险包括妊娠高血压、蛋白尿加重、胎儿发育受限等。
1、病情评估孕前需完善尿蛋白定量、血肌酐、血压等检查,肾小球滤过率建议维持在60毫升/分钟以上。重度肾功能不全或活动性肾炎患者应暂缓妊娠。
2、孕期监测妊娠期间需每2-4周监测血压、尿蛋白及肾功能,出现血压升高或蛋白尿增加时需及时干预。建议在产科和肾内科联合门诊随访。
3、药物调整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等肾毒性药物需在孕前3-6个月更换为妊娠安全药物,如拉贝洛尔、甲基多巴等降压药,禁用免疫抑制剂。
4、分娩时机无严重并发症者可等待自然临产,出现肾功能恶化或子痫前期时应考虑提前终止妊娠,孕34周后需评估胎儿肺成熟度。
慢性肾炎患者妊娠期间需严格低盐优质蛋白饮食,每日蛋白摄入控制在每公斤体重0.6-0.8克,优先选择鱼肉蛋奶等优质蛋白,定期监测体重和水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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