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一般产后3-7天可以开始吃水果,具体时间与分娩方式、胃肠功能恢复、个体耐受度、水果种类等因素有关。
顺产产妇胃肠功能恢复较快,通常产后当天可进食流质饮食,3天后可尝试温性水果;剖宫产产妇需待肛门排气后逐步恢复饮食,5-7天后再摄入水果。
产后胃肠蠕动减弱,过早食用生冷水果可能引发腹胀腹痛。建议从少量蒸苹果等易消化水果开始,观察排便情况再调整。
体质虚寒者应延迟至产后1周,选择龙眼、榴莲等热性水果;血糖偏高者需控制高糖水果摄入量,优先选择低GI水果如草莓。
初期推荐香蕉、苹果等温性水果,避免西瓜、梨等寒性水果。所有水果应洗净去皮,室温放置至接近常温再食用。
产后饮食需循序渐进,水果摄入应从少量开始,出现腹泻等不适需暂停食用并咨询医生,哺乳期需注意营养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