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药需严格遵医嘱,通常满足症状完全缓解、疗程结束、复查指标正常或药物不良反应无法耐受等情况时可考虑停药。主要评估因素包括疾病类型、药物特性、个体恢复情况及监测结果。
急性疾病如感冒发热症状消失后,可停用对症药物;慢性病如高血压需持续用药,即使症状消失也不建议擅自停药。
抗生素治疗细菌感染需完成规定疗程,避免耐药性;抗结核药物需连续服用6个月以上,擅自停药易导致复发。
糖尿病患者血糖稳定达标3个月以上,医生可能调整降糖方案;甲亢患者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1-2年后可尝试减药。
出现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过敏反应等药物不耐受情况时,医生会评估更换或停用相关药物。
任何药物调整均需专业医生综合评估,切勿自行决定停药,慢性病患者尤其要注意定期复查和长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