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7个月通常不建议终止妊娠,此时胎儿已具备存活能力,终止妊娠需符合法定医学指征并经过伦理委员会审核。
我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大月份终止妊娠必须由两名以上副主任医师确认存在严重胎儿畸形或危及孕妇生命的情况。
妊娠晚期终止妊娠需采用引产术,可能导致大出血、羊水栓塞等严重并发症,对孕妇身心造成重大创伤。
28周以上胎儿在NICU监护下存活概率较高,医疗机构需遵循生命伦理原则审慎评估。
对于非医学指征的妊娠终止需求,建议通过心理咨询、社会支持等途径解决,必要时可考虑分娩后依法办理新生儿收养。
如有特殊医疗需求,请立即前往三级医院产科和伦理委员会进行专业评估,切勿自行服用药物或寻求非法机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