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肝抗体阳性可能由既往感染已自愈、现症感染未清除、血液暴露史、母婴垂直传播等原因引起,需结合HCV RNA检测判断病毒活动性。
机体曾清除丙型肝炎病毒后抗体长期留存,无须治疗,建议每半年复查肝功能与腹部超声。
病毒持续复制导致抗体阳性,可能与不规范医疗操作、静脉吸毒有关,表现为乏力、肝区隐痛,可选用索磷布韦、格卡瑞韦、来迪派韦等抗病毒药物。
输血或创伤性美容等血液接触史可能引发感染,需筛查HIV等共患病,伴随黄疸时需加用复方甘草酸苷保护肝细胞。
孕产妇病毒载量高可能造成新生儿感染,妊娠期禁用利巴韦林,哺乳期建议改用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
日常避免与他人共用剃须刀等个人物品,确诊感染者应戒酒并控制高脂饮食,定期监测肝脏弹性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