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血压超过160/110毫米汞柱或出现严重并发症时需考虑终止妊娠。终止妊娠的决策主要与血压控制情况、靶器官损害程度、胎儿宫内状况及孕周等因素相关。
收缩压持续≥16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110毫米汞柱经药物治疗无改善,可能引发子痫前期或胎盘早剥,需评估终止妊娠时机。
出现肾功能异常、肝功能损害、视神经水肿或脑出血等终末器官损伤时,无论孕周均需紧急终止妊娠以保障母体安全。
超声显示胎儿生长受限、脐动脉血流异常或胎心监护异常,提示胎盘功能不足时需综合评估分娩时机。
妊娠34周后出现严重高血压并发症可考虑终止;34周前需权衡胎儿存活率与母体风险,必要时使用促胎肺成熟药物后终止。
妊娠高血压患者应严格监测血压变化,保证优质蛋白和钙质摄入,避免高盐饮食,出现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