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怀孕可能复发,复发概率与疾病控制状态、妊娠期激素变化、既往器官损害及药物调整等因素有关。
妊娠前6个月疾病未稳定控制者复发风险较高,需通过羟氯喹等药物维持治疗,定期监测抗双链DNA抗体和补体水平。
妊娠期雌激素水平升高可能诱发免疫异常,表现为新发皮疹、关节肿痛或蛋白尿,需调整泼尼松剂量并加强产科随访。
有狼疮肾炎病史者妊娠期复发概率超过50%,可能出现高血压和肾功能恶化,需联合使用低分子肝素和阿司匹林预防并发症。
停用霉酚酸酯等致畸药物后未及时替换为硫唑嘌呤等妊娠安全药物,可能导致疾病反弹,需在孕前完成药物转换。
建议孕前完成风湿免疫科及产科联合评估,妊娠期每4周监测尿蛋白和胎儿生长,避免自行减停药物,分娩后6个月内为复发高发期需加强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