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移植通常适用于终末期肝病、急性肝衰竭、肝癌等严重肝脏疾病,主要适应症包括肝硬化失代偿期、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晚期、肝豆状核变性终末期、先天性胆道闭锁等。
肝硬化失代偿期出现顽固性腹水、肝性脑病或反复食管胃底静脉破裂出血时,药物难以控制,需考虑肝移植。治疗需结合抗纤维化药物如水飞蓟宾胶囊、复方甘草酸苷片等。
暴发性肝炎、药物性肝损伤等导致凝血功能障碍、黄疸进行性加重时,内科治疗无效需紧急移植。治疗前需使用N-乙酰半胱氨酸、促肝细胞生长素等药物支持。
符合米兰标准的肝癌患者,肿瘤单发直径不超过5厘米或多发不超过3个且最大直径不超过3厘米时,移植后预后较好。术前可联合仑伐替尼、索拉非尼等靶向药物。
肝豆状核变性导致铜代谢障碍出现神经系统损害,或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引发肺气肿合并肝硬化时,移植可根治病因。术前需用青霉胺、锌制剂驱铜治疗。
肝移植术后需终身服用免疫抑制剂如他克莫司、吗替麦考酚酯,定期监测肝功能并保持低脂高蛋白饮食,避免感染和剧烈运动。